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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十六章 择偶权

    从本质上来讲,在部队里考军校和在地方上考大学,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

    一样的择优录取规则下,是一样的考试内容。


    若非要找出点区别,可能就是想在“时时备战”的消防队里考学的话,你最好能有一个清闲些的岗位。


    在家里人的安排中,刚一下连队的我,便成了“通讯员”——也即是119接警员。


    虽说“报警”的电话总是无常,但至少在许多阴雨绵绵的日子里,我还是可以比那些终年训练的“战斗员”们,有了更多的时间用来系统的学习。


    什么是报应?


    报应就是无数个被电话吵醒的深夜里,听着话筒里传来的那些“稚嫩”的声音:“消防员叔叔吗?我只是睡不着觉,想和你聊聊天……”


    这还好一些,最惨的是遇到那些报假警的。


    当“有警必出”的我们,兴师动众地赶到了“事故”地点时,于乌漆麻黑或者天寒地冻的环境里,寻找一圈无果之后,再想联系报警人时,才“惊喜”地发现,“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。”


    虽说这种无聊的人,最后多数都能受到应有的惩治。


    但战友们因此而失去的“睡眠”,却是永远无法寻回。


    每到此时,我都很想要回到过去,站在小时候那个曾数次使用“报假警”的方式,排遣寂寞的“自己”面前,狠狠地给上几个“大逼兜”!


    虽然平时那些小规模的火灾现场里,我的职责不过是拿着对讲机,跟在指挥员或者班长的身边,进行一些上传下达的工作。


    但遇到“大场面”时,我也会偶尔客串一下“水枪手”之类的战斗角色。


    若放在普通的中队里,这种“大场面”自然是少之又少。


    许多义务兵甚至直到退役,都没能有幸有过这样的经历。


    可我是“特勤”的兵。


    作为消防队里的“特种兵”,我们本身就是一支为了“大场面”而生的队伍。


    相应的,自然还有了许多可以“上电视”的机会。


    正是虚荣的年纪,谁又能拒绝得了“出名”呢?


    遥想当初自己第一次上“新闻”时,还是因为一次“黑网吧整治活动”中,作为被不良商家“荼毒”的“被害者”,才拥有了特写。


    虽然结果,是被妈妈罚着跪了几个小时的搓衣板。


    但至今想起自己曾被无数人“看到”的经历时,我还是非常“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”的。


    如今因为从事了消防事业,完成了“被害者”到被人“歌颂”者的转变后,我又怎么能不去为了自己的新身份而感到骄傲呢?


    能有“美名”的可能,谁还愿意去“臭名昭着”!


    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情,导致我不再甘心于仅在“新闻”里去当个背景。


    我在特勤服役期间,q市曾发生过一次轰动全国的“芥子气”泄露事件!


    事件的起因,是该死的小“日子”在侵华期间留下的一枚“毒气弹”,被某建筑工地施工时给挖了出来。


    那些在一线冒死参与处置老班长们,不但得到了相应的“立功”奖励,还获得了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“专访”的机会。


    作为平时兼顾收发信件“重任”的通讯员,我最直观的感受便是,在节目一经播出以后,那些在电视台上“露过脸”的班长们,“情书”简直收到手软!


    最夸张时,受访中长相最为“阳刚”的一位,竟在一天之内收到了二百多封“表白”。


    那个年代,自媒体尚未兴起。


    以央视为代表的主流媒体,仍旧掌握着全国最大的流量。


    “英雄事迹”被这种权威平台发布后,其影响之广,可想而知。


    最令我羡慕的,是“纷至沓来”的求偶信来源,几乎涵盖了我能想象到的方方面面。


    男人,天生就爱追求女人。


    自有动物后的亿万年来,皆是如此。


    可曾经我凭了命地“装逼”,也只能吸引婷婷和小狼那种懵懂的女生。


    在世俗的眼光下,我当时的行为无疑是幼稚且可笑的。


    但活在世俗里的我,突然发现全天下的女人竟然如此之多,关键看你能不能做出点成绩,获得大众的认可。


    当这种“认可”,转化为能够拥有至高“择偶权”的结果时,我不免对“建功立业”的机会,产生了深深地渴望之情。


    功夫不负有心人。


    终于在一次某大型国有酒场“酒精灌”起火的灭火救援战斗中,我遇到了一次可以一展风采的机会。


    严格上来讲,这“风采”二字,是要加上双引号的。


    “酒精灌”起火,其发展之迅速,燃烧之猛烈,稍有常识者即可想象。


    作为满编参战,且第一时间到场的特勤队伍,我们五十五名指战员、十二辆造价几百万的水罐车、q市消防最精锐的灭火救援力量,真正站到那熊熊烈火的面前时,渺小的完全可以说成是“可怜”。


    作为其中的一员,那“接出警”前的兴奋,早在遥见冲天的火光之时,便灰飞烟灭。


    那场火灾,最终调用了足有半个省的救援力量,才勉强扑灭。


    在那之前,以“燃烧区域放任不管,控制火灾蔓延”为战斗思想的我部特勤大队,在增援力量尚未到场的间隙里,不可避免地遇到了“水枪阵地”严重不足的情况。


    最先到场的q市最高指挥长,也即是我们消防支队的参谋长同志,在巡视了“战场”一圈之后,看了身边的我——那个手持对讲机,一脸懵逼的通讯员一眼,指着一处突发的“流淌火”情,下达了这样一个指令:“迹天涯!你去在这个位置出支水枪,守住这个方向不被火势突破,保证不烧到隔壁的酒精储罐,事后我一定给你一个‘三等功’!”


    在这个人员“捉襟见肘”的关键时刻,他的安排可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。


    可作为以“服从命令为天职”的军人,我却没有立即依令而动,而是下意识地回复了这样一句话:“参谋长,我给你一个‘一等功’,还是你去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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